董某某,男,生于1954年,汉族,岷县西寨镇人。一辆旧车、三场官司、二十年上访,最终身陷囹圄,荒废了青春,摒弃了诚信、丢失了亲情、输掉了人生。
1996年2月,董某某从他人处购买“东风牌”140汽车一辆,准备靠车致富,但汽车先因非法贩运木材被卓尼县林业公安局查扣、后因欠缴养路费被岷县养路费征稽站查扣,董某某与自己的生意合伙人打了三场官司,二十年来缠访不休。
1996年下半年,董某某先后与张某某、董某某、代某某因买车欠款、合伙生意等纠纷打起了官司,这些案件均经历了漫长复杂的审判、调解、裁定、申诉、复查等程序,董某某的胜诉利益全部得到了执行。董某某仍然不服各级法院的处理,多次向省、市、县有关部门上访,并多次到北京上访,一步一步变成了一个职业上访者,连董某某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去了多少趟北京。
为了董某某不再上访,岷县采取了许多措施,为董某某安排农村低保、发放救助资金、解决廉租住房、购买营运车辆。董某某得到好处就承诺不再上访,但转身又出尔反尔,视承诺为儿戏。2012年11月,岷县出资5万元,为董某某购买夏利牌小汽车一辆,并协调办理了出租车营运手续,董某某再次书面承诺息诉罢访。2014年董某某又开始频繁赴京违法上访。
2016年7月22日,临洮县人民法院判决董某某犯敲诈勒索罪,判处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